我校马静静等216位同学在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期间严重违反考场纪律。
根据《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第四条第二款规定,马静静等216位同学的行为已构成考试违纪。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教务处处务会研究并报请校领导批准,马静静等216位同学的违纪相关课程考试成绩以“0”分记,取消补考资格,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及毕业后清考(注:统招学生取消“专升本”资格)。
马静静等216位同学对本次给予处分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处分决定起5个工作日内,向校督导处提出书面申诉。
附件:违纪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