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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明书办理要求和事项
2019-04-10 17:15 曹武卿  学籍科

   毕业证书因遗失、污损或残破不能正常使用的,由毕业生本人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受理审查后,认定其情况属实给予出具相应的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的学历证明书。

一、办理的材料要求:

(一)、毕业生个人提出的办理毕业证明书的申请书(A4纸打印手写签字)一份。

(二)、原证书遗失的,应在办理前由教务处在学校网站发布遗失声明;原证书污或者残破不能正常使用的,交回原证书。

(三)、登陆学信网学信档案申请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毕业生个人近三个月内的免冠蓝底小二寸证件照片四张,同时提供同底版的电子照片(U盘拷贝,或者发至电子邮箱yz_xjk@163.com)。

二、办理流程:

填写《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明书办理审批表》(见附件一),先由发证部门(校财务处)核实原证书发放情况,再经教务处学籍科审核办理材料的完备情况,经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办理毕业证明书,由制证部门(学籍科)进行证明书打印、盖章,并且发放证明书,详见按照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理毕业证明书流程(见附件二)。

注意事项:

1、毕业生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一般需要在一至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2、办理的理由和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毕业生个人承担。

3、毕业证明书办理完成后,必须由申请人亲自领取,凡需要代领的请提供委托书原件和申请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发放。


附件【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明书办理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学历证明书办理流程.jpg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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